2024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 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委托, 对[350981]FZXMGL[CS]2024001、2024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FZXMGL[CS]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其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磋商,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具有总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得到总公司支持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其总公司须共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前述内容作出明确承诺。;(3)本项目为保险特殊行业,供应商若是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允许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是指(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4)1、以总公司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2、若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还需提供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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