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尚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已由 尚义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尚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行审〔2023〕1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尚义县污水厂院内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15000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除臭间(含危废间),新增建筑面积总计568.35平方米;根据改造需要,更换完善配套工艺、电气和自控仪表等设备;配套完善工艺管道、变配电、自控仪表、道路、绿化等相关工程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项设计工作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招标范围:尚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附基本户银行2024年5月1日及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设计方案)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投诉及监督部门: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河东街46号、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电话:,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便民街1号;受理异议联系人:,电话:,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左岸国际A-151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2 09:00 至 2024-05-27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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