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走航监测车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JZCG-G2024-0063
项目名称: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走航监测车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 11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3 万元
采购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了关于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目前细颗粒物( PM2.5)与臭氧(O3)污染是影响扬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的主要因素,为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针对主要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PM2.5和O3前体物的走航监测,2022年扬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了3辆大气环境走航监测车并于当年投入使用,期间走航车对于污染精准溯源、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运维服务到期,需采购2024年度3辆走航监测车运维服务。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