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汉门三角游园、汉江三桥北匝道游园绿化养护竞争性磋商
湖北
-襄阳市
项目概况
临汉门三角游园、汉江三桥北匝道游园绿化养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长征路59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TYC20240923
项目名称:临汉门三角游园、汉江三桥北匝道游园绿化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临汉门三角游园、汉江三桥北匝道游园绿化养护。 包括养护范围内的乔灌木、花坛、色块、地被草坪整形修剪,树穴及边沟整理、抹芽除蘖、中耕松土除杂、调栽补植、植物病虫害防治、施肥、防寒防冻、土壤改良、夏季抗旱、排涝、植物叶面冲洗;树木倒伏恢复、病枯死株清理;苗木看护、损毁巡查及上报和修复;游路铺装、绿地及设施等进行清扫保洁和环境整治并清运垃圾;游路(含路沿石)、木条椅及坐凳、木栈道、亭台廊架等基础设施维护等。
质量标准:《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系列 标准和考核 管理 办法》一级养护管理标准。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养护人员不低于8人,提供养护人员花名册及人员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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