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九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武汉市
项目概况
武汉市第九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MY-2024ZC-FW085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九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将武汉市第九医院的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选择1家专业的、有实力的、食品安全体系完备的餐饮公司运营。为本院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家属等提供早餐、中餐、 晚餐、加餐、营养餐、接待餐,做好订餐、就餐、送餐的服务,其他详细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服务期满后,如有需要,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月(续签最长不超过卫健局招标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需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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