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东贺堡回迁房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邱县东贺堡回迁房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邱审批核字[2024]2号批准建设、邱审批字[2024]186号核准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建翔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建翔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振兴路南、发展大道东。2.1.2 建设规模:邱县东贺堡回迁房二期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2.1.3 建设内容:本期为东贺堡回迁房二期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756.45 平方米,(约7.13 亩),位于项目一期的东侧,符合二类居住用地性质,主要建设 2 栋住宅楼,机动车停车位 100 个;新增建筑物占地面积 1004.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856.95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2359.80 平方米,包括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12028.62 平方米,配套服务建筑面积 327.38 平方米,车库出地面风井楼梯3.8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97.15 平方米,包括地下储藏建筑面积 1174.89 平方米,集中地下车库面积 1322.26 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容积率 2.6,建筑密度21.12%,绿地率 35.22%。2.1.4 计划工期:两年。
2.2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与此相关的全部投标人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以后。 3.1.4其他要求: 1.近期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注: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双盲+分散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4 00:00:00 至 2024-06-20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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