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城范家堰遗址修缮(二期)工程
重庆
-合川区
钓鱼城范家堰遗址修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钓鱼城范家堰遗址修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 2024 〕 86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合川区钓鱼城
2.2 建设规模: 本次保护展示总占地面积约 8000平方米,主要保护展示内容为钓鱼城范家堰衙署园林建筑遗址、衙署公廨区后方兵营遗址、祠庙性质建筑遗存、新发现墓葬及亭子遗址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13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1) 对各遗址进行保护加固,消除遗址安全隐忠,保证文物安全,对遗址松动、下沉的墙石进行修整、归安,局部缺失的墙石予以补砌,清除微生物等病害,并做防风化处理。修补缺失的排水沟及古道石构件,恢复原有排水系统及道路系统,对墓葬进行保护加固,归安墓葬石构件,加固松动的泥岩、土石 ; (2) 针对范家堰遗址环境现有情况,对遗址环境场地、排水及地表植物进行整治提升 ; (3) 根据遗址类型及展示需求,做好二期工程与一期项目的衔接工作,采用覆罩原址展示和回填标识展示相结合的形式,并延用范家堰一期项目工程展示措施,对遗址进行展示。具体施工内容详见 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工期要求: 2年( 73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保护)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 9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24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6-2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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