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污泥无害化清运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医疗污泥无害化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2024-167-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医疗污泥无害化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9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现有一座处理规模为720m3/d的污水站。根据污水站现有的运行情况,污水站各池体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沉渣、生物污泥等)沉积较多,为了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处理后出水水质的稳定达标,需及时对污水站各池 体内沉积的污泥进行清理、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单位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包含HW01医疗废物)或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证明(含HW01医疗废物); 3)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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