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检测分析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电加热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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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TC25870B8。
1.2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检测分析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电加热毯采购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询比
1.4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了增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并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启动了一系列技术改进项目。这些项目包括采购过程仪表校验仪、四合一气体报警器、壁厚检测仪、电加热毯等关键设备。计划中的高性能电加热毯将被部署到输油输气站场、井场、管道沿线以及应急抢险等关键位置,以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1.5供货范围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电加热毯 | 功率:≥40KW;(功率可调);输入电压:380V 频率:15-25KHz; 加热温度:10-100°C; 感应毯重量:≤25KG(总重); 感应涡流数量:大于485个; 感应毯防护等级:IP67; 防爆等级:EXdbIIBT4Gb; | 2 | 台 | 感应毯数量、尺寸:根据现场尺寸定制 |
供货范围和供货界面:详见数据单和技术规格书。
1.6项目最高限价:760000.00元(含税,税率 $13%$ 。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费、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现场服务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672566.37元。
1.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发货。
1.8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1.9质保期: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24个月或投产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响应。
制造商须是有能力完成采购货物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响应。
代理商可以是制造商授权的区域或行业的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2)响应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响应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4)响应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2.2 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业绩要求
响应人为制造商的所需业绩: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电加热毯的有效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响应人的有效销售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扫描件,或电商平台订单)和发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时间以其相应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所需业绩:
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电加热毯的有效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所代理产品供应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扫描件,或电商平台订单)和发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时间以其相应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6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2025年11月5日18:00至2025年11月10日18:0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网址:)报名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3.2潜在采购人需注册并登录“”购买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包),采购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转账凭证应备注“(TC25870B8)”。账户名称:上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陆家嘴支行,账号:10015101。
3.3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响应人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后,在“”中的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后,潜在采购人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4本询比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响应人须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谈判文件。
3.4.1“注册”、“报名”方式详见【平台-操作指南-《操作手册-响应人》】或咨询;
3.4.2“办理CA章”详见【平台-操作指南-《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或咨询400-9197-888。
3.5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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