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延安市
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 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 界面进行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24-014.1B1
项目名称: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00,2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功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谈判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