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xxx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cx-gkzb-2024-039
项目名称: 拜城县xxx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500000
最高限价(元): 2340000,2760000,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拜城县xxx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标项一:生肉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生肉类食品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拜城县xxx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标项二:蔬菜水果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蔬菜水果类食品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拜城县xxx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标项三:蛋奶、调味品、其他副食品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蛋奶、调味品、其他副食品类食品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实际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受一个主体控制、管理关系的主体,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