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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

安徽

-

芜湖市

发布时间:2024-07-29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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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WH071FJ24SG2841
标段名称
千岛湖路宜邻中心公益区域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WH071FJ24SG284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 3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 A座910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王丽 需解锁,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 7 月 26 日 10 :15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单位: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费率:67.12%,金额:8159711.28元
项目 经理 及施工负责人
丁义平
证书编号 :粤 需解锁05863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负责人
曾志鸿
证书编号 : A20012002470962
证书名称 : 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职称
工期
共 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不超过40个日历天(含图审)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疗综合楼病房楼 6F至15F内装修工程;
2、南昌华章天地室内装修工程(公区)
规定公示的项目 经理 业绩
1、 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疗综合楼病房楼 6F至15F内装修工程 ;
2、威海逍遥湾国际商务酒店B座精装修工程施工六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费率:66.88%
项目 经理 及施工负责人
洪浩吉
证书编号 :粤 需解锁27254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期
共 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不超过40个日历天(含图审)
设计负责人
杨林
证书编号 : 9342022000602056417
证书名称 : 建筑学高级工程师职称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 程 -医疗综合楼(3F-5F)内装修工程
2、金泰产业园二期公共区域内装饰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 经理 业绩
1、 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 程 -医疗综合楼(3F-5F)内装修工程
2、金泰产业园二期公共区域内装饰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巨石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
投标报价
费率:68.18%
项目 经理 及施工负责人
叶吉女
证书编号 :皖 234192013929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负责人
程周
证书编号 :( 2020)934006620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职称
工期
共 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不超过40个日历天(含图审)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黄山华泽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黄山华泽中西医结合医院改造工程;
2、黄山新视力眼科医院装饰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 经理 业绩
1、 黄山华泽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黄山华泽中西医结合医院改造工程;
2、黄山新视力眼科医院装饰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吉林省三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负责人证书无法反映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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