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龙门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重庆
望龙门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望龙门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已由 重庆市 渝中 区发展和 改 革委员会 以 渝中 发改 〔 2024 〕 1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西三街12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25963 平方米,外立面面积约12566.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改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 。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包括 外立面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消防排查、设备及水电安装(含排查) 、 土建以及漏水整治等, 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
2.5 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其中消防工程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工期内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外立面工程在行课期间不得进行施工,行课时间为非节假日的每天7:00-19:00,工期内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及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整个工期内严格履行应尽安全义务,中标人应确保工期内校园安全,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定期(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8-0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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