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施工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关于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磴发改审字〔2023〕2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施工第S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G6高速公路收费站
2.立项批文:关于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工程规模:磴口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G6高速公路收费站,项目改扩建总长度4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对雨棚、收费岛、收费岗亭进行改造,以及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图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SG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出具的2021年7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2.是否提供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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