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2024100
项目名称: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所需食材服务单位7家。
A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蔬菜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B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猪肉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C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半成品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D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豆制品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E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禽肉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F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调料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G包:选取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食堂海产品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注:A.截至2024年08月1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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