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壁镇南通村上眼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琼海市
项目概况
石壁镇南通村上眼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L2024-012
项目名称:石壁镇南通村上眼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578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9578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为:石壁镇南通村上眼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3.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的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8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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