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喀手牵手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项目概况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SSF-YY2024(CS)-04-(2)
项目名称: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25750
最高限价(元): 5257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2575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一是开展“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二是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粤喀人民心连心”援疆成果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立即策划活动方案,于2024年完成所有活动计划。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http:///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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