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经开区恒熙路(日照路-江堤)道路绿化工程
江苏
业主单位
常熟经开区恒熙路 ( 日照路 - 江堤 ) 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 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熟经开区恒熙路 (日照路-江堤) 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常熟经开区恒熙路 (日照路-江堤) 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开管审[202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经开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 常熟经开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常熟经开区恒熙路 (日照路-江堤)道路绿化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开区日照路东侧和恒熙物流地块南侧,西起日照路,终点至江堤。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4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50.05 万元。
2.1.4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计划 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4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绿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项目负责人三类资质(或以上)资质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 b. 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符合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08时30分 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16时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ml);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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