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疗设备购置和教育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02包(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疗设备购置和教育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02 包(三次)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F2024-02-0863
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疗设备购置和教育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02 包(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5 万元
最高限价: 55 万元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含心电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医用制氧机,医用冷藏冰箱和自动除颤仪等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 / 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 。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标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无;
3.3 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满足要求: / 。
3.4 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 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 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 4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5 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 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元 )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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