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6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104000202402000178
项目名称: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665286.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 3665286.00 元。
采购需求: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信息化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每个分包只允许其唯一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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