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24年度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施工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02-JSFY-C2024-0009
项目名称: 宿城区2024年度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施工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5.3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144.5万元。
采购需求:
宿迁市宿城区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拟对宿城区 2024年度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施工标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包括华夏大道垃圾中转站再生水改造工程和科苑路再生水取水站工程;
( 1)华夏大道垃圾中转站再生水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有从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桩号B15+566处DN300泄水阀后接出,管道穿越南京路至环卫调度中心,新建dn32~dn315PE 管道同,中水终端取水设备有在环卫调度中心院内设置智能取水机。
( 2)科苑路再生水取水站工程主要内容有从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西北角南水北调中水提升泵站DN1000总出水管取水,并通过管道输送至科苑路与隆锦路交叉口,作为城市杂用水使用。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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