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网数科技术有限公司终端数据防泄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7时 47分 22秒
一、概述
在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国家竞争力的直接体现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保障数据安全不仅是维护国家、企业安全的需要,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议题。数据显著的稀缺性和经济价值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数据泄露问题成为数据企业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数据泄露带来的损失涉及多个方面,不仅会给商业数据的权利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对企业的声誉及核心竞争力也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数据存储服务提供商应当为其数据存储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保证存储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为进一步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以“人”为中心,以数据为目标,公司需采购一套终端数据防泄露系统,在敏感数据内容监控的基础上,对内部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基线建模,并根据异常行为分析和风险变化动态调整数据安全策略,持续检测数据泄露违规操作,实现发现、研判、处置的管理闭环,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有效提升企业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响应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1 年 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1 年 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5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09-0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