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东大滩乡干部职工周转房提升改造项目正常公告
甘肃
天祝县东大滩乡干部职工周转房提升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祝县东大滩乡干部职工周转房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天祝县东大滩乡干部职工周转房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天 住建审发 【 2024 】 5 8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 中央预算内投资 解决 , 招标人为: 天祝藏族自治县东大滩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 : 天祝藏族自治县东大滩乡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 GSXDL- 2024- 0828
3、项目名称: 天祝县东大滩乡干部职工周转房提升改造项目
4、工程地点:天祝县 东大滩乡
5、工程规模及内容:对东大滩乡60套职工周转房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内墙粉刷、屋顶维修,改造卫生间11个,改造弱电及网络线路和电暖器电路,安装智能温控设备,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设施设备购置等,并配套“七小工程”884.8平方米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 招标范围: 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 1个施工标段
8、计划工期:总工期 440 日历天
三、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审核考查要求: (1)申请人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
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1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
3、财务 状况: 财务状况 良好,提供 202 3 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流水证明 (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
4、 申请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
5、申请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应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6、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 、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依据《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3.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的要求,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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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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