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4,800.00元
最高限价:784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SZGZ[2024]123-ZC071-1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784800
784800
是
784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将对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认定、登记的1136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同时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形成普查成果后建立陕州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根据普查结果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6、合同履行期限:按业主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企业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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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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