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七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四川
广安区七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七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已由 广安 市 水务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关于广安区七一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 、 广市水函〔 2024 〕 66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广安市广安区七一水库管理处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资金 ( 资 金 来源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广安市广安区七一水库管理处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 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 市 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市水函〔 2024 〕 6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安区七一水库 灌区续建配套及信息现代化建设工程,控制灌面 9.25万亩,涉及到左干渠10条支渠、右干渠14条支渠及茶坪分干渠5条支渠的续建配套与整治工程建设及信息现代化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以及满足发包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为准 。
2.2招标范围: 勘察 :地形图、纵、横断面、初勘、详勘、管探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含深化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 为完成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而需要开展的全部工作;在施工过程的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 ( 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5 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 10 000万元及以上的 水利 工程类勘察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予以明确。】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5 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 10 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类 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予以明确。】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起 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安市 )(网址: —“系统登录入口”—“ 投标 登录入口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电子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在线 递 交 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 加密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5.2 开标方式: 本项 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发布。 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安市 )上发布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广安市水务局
电话:
传真: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水电巷29号
8 、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七一 水库管理处 招标代理 机 构: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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