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2标段、第6标段、第7标段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2标段、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6标段、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7标段
湖南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 2 标段、第 6 标段、第 7 标段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 2 标段、第 6 标段、第 7 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蓝审(招)许准字〔 2024 〕 582 号、 586 号、 5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蓝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蓝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 2 标段、第 6 标段、第 7 标段 。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蓝山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总投资 3490 万元(具体详见各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 2 标段、第 6 标段、第 7 标段,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标段 。
2.5 质量要求: 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 )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DB43/T876-2014 )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 1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 4 个乡镇邹家村等 1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 10 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 10 个标段中的 2 个及以上标段进行了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 2 )本项目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考勤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湘农办函 (2021)174 号执行。
( 3 )关于安全责任险的规定: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 试行 ) 》(湘农发〔 2023 〕 34 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 或 “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或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 ( A )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 ( B )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 (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 (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建造师,具有 /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 ( A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 ( B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A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B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 黑名单 ”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1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 998 0000 。根据永州市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工程电子标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次招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00 时 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台(网址: /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 QQ:2805685117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 投标担保
5.1 ? ( A ) 需递交投标担保: 可采用 a 银行转账、 b 保函(包括:电子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c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 □ ( B )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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