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消防救援大队燃煤采购项目
吉林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长岭县消防救援大队燃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LXGGZYBM-2024029
项目名称:长岭县消防救援大队燃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324,000.00元
最高限价: 324,000.00元
采购需求:长岭县消防救援大队燃煤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参数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成交之日起 3日内供货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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