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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刘街乡杨青口工业区至112国道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4-10-0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刘街乡杨青口工业区至 112 国道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 2024 】 136 号、 永发改招标核 [2024] 33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 永清县刘街乡域内 。建设规模及标准:改建道路总长 1416.28 米 , 路面宽度 7 米,总面积 9913.96 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 1992837.96 元;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和“评定分离”办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3.4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0 08:30 至 2024-10-15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 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 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

4008503300

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

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 其他公示内容

/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电话 :
电子邮箱 :/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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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益昌中路 35 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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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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