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跑台类器材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052210
项目名称: 高速跑台类器材一批
预算编号: 0
预算金额(元): 5450000元 ( 国库资金:54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高速跑台类器材一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运营开办采购运动测试高速跑台1台、无障碍超大跑台1台。免费质保期不少于6年。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上海市坐落于崇明区陈家镇片区,地处崇明体育训练基地北侧、上海自行车馆西侧。(本项目所有产品均已通过进口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180天内将设备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调试、通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若投标人非所供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若提供产品为国产设备,此条不适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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