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变配电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变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核)〔2023〕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亦庄新城0302街区B9U2地块内建设高品质再生水厂,项目东至B9M1地块红线,西至B9U1地块红线,南至B9M1地块红线,北至科创七街道路南红线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变配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变配电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规模5567.32㎡电压10KV最大电容3200KVA
合同估算价
61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变压器、高低压柜、母线、漏电火灾监控主机、模拟屏、桥架、电缆、配管配线、接地、智能监控系统、配套设备等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2.6其他
/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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