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黔南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外业核实及内业数据处理设备采购)
贵州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黔南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外业核实及内业数据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 P5227002024000BO6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41023003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外业核实无人机及内业数据处理移动图形工作站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 一 :
标项名称 : 黔南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外业核实及内业数据处理设备采购)
数量 : 1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外业核实无人机及内业数据处理移动图形工作站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特殊资质要求:①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制造业) ”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者身份证;③、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4〕2号),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1.如供应商没有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提供其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将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州财政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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