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郑旺镇、汤河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旺镇、汤河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东方慧景15楼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FZ-2024-107
项目名称:郑旺镇、汤河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9943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9943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郑旺镇、汤河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郑旺镇垃圾站主体、钢结构、外墙漆、门窗及内外墙面、地面、顶棚装饰、电气等工程(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总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份,证明需明确到个人),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记录承诺及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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