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的企业碳排放精益化管理研究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75/16-QT-064 )
一、 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的企业碳排放精益化管理研究与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5天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的企业碳排放精益化管理研究与应用 (CHDTDZ075/16-QT-06401) : 围绕三改联动大背景下的东华公司碳减排相关问题开展精益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通过收集历史数据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三改联动对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影响分析、煤电机组配额的影响分析、燃煤机组烟气 CO2 在线监测应用技术研究、燃煤机组关键参数对碳排放的影响特性研究、燃煤机组智能降碳评估诊断技术研究,以提高企业面对低碳转型的应对能力。采购烟气二氧化碳浓度分析仪(成套)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DAS 系统)各 2 套。 具体以 技术规范书 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的企业碳排放精益化管理研究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碳的排放或监测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有关联合体 投标 的要求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