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永安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第二批)
重庆
垫江县永安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比选项目 垫江县永安镇农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第二批)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 4 〕 40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 交通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 永安镇辖区12个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安装农村公路生命护栏13.684公里双波形生命护栏,基板子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2.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板子成品厚度2.655mm,柱子基板(除锈酸洗后镀锌前)厚度4.55mm,镀锌层厚度1.7微米(600克/平方米),柱子成品厚度4.655mm,柱子长度2.1米,具体详见相关资料 。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232.6 万元 。
2.4 比选范围: 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 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垫江县人民政府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垫江县人民政府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垫江县人民政府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垫江县人民政府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08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1-1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垫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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