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大型贮罐配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大型贮罐配件(招标编号:NWZ241118-4807-03921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型贮罐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石化容器配件 | 1.000 | 批 |
| 2 | 塔类其他配件 | 1.000 | 批 |
| 3 | 大型贮罐配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10吨及以上(单台)桥式吊车,加工厚度16mm以上卷板机,剪板机(扎板机),Φ60mm及以上液压弯管机,提供设备清单及实物图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2018年至今在炼油或化工装置有制造Q235B及镀锌的平台梯子、Q235B材质盘梯或盘梯平台并投入安全使用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至少一份用户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因平台梯子制作需与现场对接及实地测绘,且零星计划和急件频繁,要求投标人承诺入围后7天内在距离茂名市区12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加工和检验设施,并保证3名以上技术人员常驻茂名满足现场测绘和指导安装工作需要,提供技术人员名册。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招标价格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否决,详细见报价清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4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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