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2024-1112
项目名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采购并参加磋商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分支机构参与申请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申请,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申请。
(2)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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