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生态资源保护智慧管控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一、项目编号: JXX-CG-XJ-2022007
二 、项目名称: 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生态资源保护智慧管控平台项目
三 、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2 创新产业园
成交 金额: 柒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 ¥796200.00 元)
四 、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网络摄像机 | 斡亿 | 斡亿定制 | 3 | 1200 | |
2 | 智慧林业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 | 斡亿 | 斡亿定制 | 1 | 60000 | |
3 | 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 | 斡亿 | 斡亿定制 | 1 | 120000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章兴敏、方来宝、杜玖英(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 11943.00元 。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 或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 或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电话: 需解锁;地址: 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绩溪县扬溪镇扬溪国有林场红云岭 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绩溪县 扬溪国有林场
地址: 绩溪县 扬溪镇红云岭 1号
联系方式: 0563 -835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暄
电 话: 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
2、中小企业 声明 函 )
3、主要 成交 标的承诺函 )
绩溪县 扬溪国有林场
202 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