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桥冲镇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Z-202412-01
项目名称:陆丰市桥冲镇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桥冲镇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桥冲镇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桥冲镇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