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逸夫实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四次
受泸州市纳溪区逸夫实验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泸州市纳溪区逸夫实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逸夫实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ZDLCGJQ(2024)4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9 8278 69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泸州市纳溪区逸夫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张老师 189 8278 69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泸州市纳溪区西林街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20层200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商务要求中清单及参数表格中:“13条 学术厅软椅,(投标时提供满足以上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予以佐证;投标时提供白坯脚一个)”
更正为: “(投标时提供满足以上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予以佐证。)”删除“投标时提供白坯脚一个”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商务要求中清单及参数表格中:“17条 值班室休息床,(备注:投标时提供:1、65×65×1.2mm长1000mm,一根。2、85×40×1.2mm长1000mm,一根。)”
更正为: “删除(备注:投标时提供:1、65×65×1.2mm长1000mm,一根。2、85×40×1.2mm长1000mm,一根。)”此条要求。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商务要求中清单及参数表格中:“18条 备注:中标后三日内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交于采购人查验,并提供符合技术参数中的单人办公桌椅,学术厅软椅成品各一套。如有不符或虚假提供取消中标资料并追究法律责任。”
更正为: “备注:成交后三日内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交于采购人查验,如有不符或虚假提供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删除“并提供符合技术参数中的单人办公桌椅,学术厅软椅成品各一套”此条要求。
4.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二、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9.384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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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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