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附属城市明珠幼儿园幼儿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CG-2024LJ120601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附属城市明珠幼儿园幼儿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31 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3.3供应商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3.4供应商须按截图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扫描件(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3.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8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3.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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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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