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MT-2024049
项目名称:金台区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89,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 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 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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