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部分设备监造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
-铁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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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T-202511-000117
二、采购单名称: 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部分设备监造服务
三、采购单位: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 2025-11-08 23:59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11-11 09:3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11-25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部分设备监造服务 | 6%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具有有效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资格,具有电力工业:风力发电站设备专业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
9.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主要设备(须至少备有1项100MW风电工程混凝土塔筒设备监造)的设备监造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工期和签订时间内容的页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1. 本项目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用(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12. 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缴纳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如经澄清、补正后仍无法提供,将被取消参与谈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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