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石泉站配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4-0077
项目名称: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石泉站配套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72万元(人民币),其中: 包件一:通信配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72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营具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暖通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按照包件号升序评审,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具体细则如下:若中标包件一,则不再对其进行包件二、包件三的中标推荐,以此类推。后续包件的有效竞争单位(不含前序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不足三家的,对应包件招标失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一:通信配套设备,接到通知后45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包件二:营具项目,接到通知后6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包件三:暖通设备项目预算金额,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包件三:暖通设备项目);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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