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勒乌镇龙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四川
?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适用于公开招标 )
金川县勒乌镇龙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川县勒乌镇龙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3〕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3〕2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川县勒乌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村内道路373 5 平方米,新建人行道 542 2 平方米,污水管网 2250米 及护栏 等 配套附属设施 。
2.3、项目总投资:1 5 8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 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二级或以上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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