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分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分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分收尾工程已由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305-411302-04-01-145335,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分收尾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1535
2.3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建设内容为清风苑A区、B区室内外需完善的门窗、A6#主楼范围内地下室粉刷、钢结构玻璃雨棚、室外散水、台阶、坡道及零星工程。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