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
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进行备案登记,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 :2410-230204-04-01-92042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产业新区职工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职工公寓建设项目,拟建设 1栋4层职工公寓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约 为 4977.37㎡,建成后可提供50间宿舍,共200张床位 ;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1月20日-2026年1月2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设计、 采购(不含设备采购)、 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
2.8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435.02万元 (其中 施工费用 1406.02万元 , 设计费用 29万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1 .1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 .2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3. 2 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 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 3.1条件;
3. 3 .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 3 .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 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 3 .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 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
3. 4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 施工负责人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 ,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 施工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 施工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 施工负责人 ( 2022年01月01日 至 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3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 有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5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5.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3. 5 .2 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 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 5 .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5.4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 6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3. 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3.8 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员配备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中附表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的中型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 ;
3.9设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除设计负责人外配备,不少于 5 人(包括: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并满足建筑专业、结构专业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证书,电气专业、给水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或者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证书;
3.10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11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5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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