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四海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NAQ24C00325)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四海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NAQ24C0032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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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四海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NAQ24C00325
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四海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3,2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服务质量好且通过采购人考核,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年。当出现采购人资金得不到保障、中标人考核不达标等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分包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3)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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