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3日10点1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H01CG2024HW530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41359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75.5万元
最高限价: 375.5万元
采购需求: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现需对相关科技法庭、安防监控、不间断电源等智能化设备进行更新,保障庭审现场开庭、庭审观摩、庭审录音录像等信息技术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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