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定校区校车租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嘉定校区校车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12615
项目名称: 2025年嘉定校区校车租赁服务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200000元 ( 国库资金:2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校车租赁支出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本项目为学校提供司机驾驶客车的客运服务,上海市内6条线路和3条区间车线路(含配套驾驶员),公务车专职驾驶员(必要时含车)以及零星用车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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