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医院双极电切内窥镜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市医院双极电切内窥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吉市光明街876号中关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0101
项目名称:延吉市医院双极电切内窥镜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极电切内窥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11)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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